《雅典宪章》(1933)指出,城市规划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工作、休闲及交通四大活动问题。原则有:①城市建筑景观美化的原则;②城市生态环境原则;③城市功能布局与城市结构相协调的原则;④城市交通现代化的原则;⑤城市土地利用合理布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