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经济普查社会团体的登记注册类型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各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择填写“110国有”。
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如果经费来源明确,则按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进行比对确定;如果经费来源不明确,则应选择填写“190 其他”。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择填写“190 其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择填写“120集体”。
如果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发生了变化但未进行变更登记,应按照原登记注册类型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