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伤医疗康复待遇包括以下几点:
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的范围内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费用,将得到全额报销1234。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治疗工伤期间,工伤职工将享受每人每天20元的伙食补助费13。如果工伤职工需要住院,单位将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
工伤津贴: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将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其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
交通、食宿费用:如果工伤职工经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其交通、食宿费用将得到报销。未住院期间的食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交通费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交通工具乘坐费用实报实销13。
工伤康复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定点机构进行住院工伤康复时,发生的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诊疗规范、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也将得到全额报销。如果工伤人员未参保,这些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13。
以上待遇适用于参保工伤人员,未参保工伤人员的相关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承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