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流程
1、参保人持本人有效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院门诊就诊。
2、普通门诊治疗:年度门诊100元以内的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1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
3、重症门诊治疗:已办理门诊治疗重症疾病手续的参保居民,在指定的医院发生的相关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
4、住院治疗:按不同级别医院的支付标准,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现金支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