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享受当地的医疗服务,但需要按照当地的报销标准进行报销1。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都可以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当地规定而定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就医地选定点医院持卡就医可享受直接结算医疗费服务2。报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医疗费原始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住院需要出院小结及复印件和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3。长期居住外省市的参保人员需要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乡镇)医保服务点办理就医关系转外省市手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