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既是公用,又是公共。公用性表现在其为社会大众提供防护、避险场所,面向公众开放,具有普遍性和共享性;公共性则表现在它是政府投入公共财政资金建设的重要工程,有着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人防工程的建设也需要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如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浪费破坏等问题,也体现了公共的性质。因此,人防工程不仅是社会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共同的财产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