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非法营运行为包括利用未取得营运证或者非法营运的机动车辆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对外营运的行为。
对于非法营运者,佛山运管部门将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一般罚款数额为1000元至5000元,情节严重者可拘留5日至15日。此外还可能出现将相关车辆扣留等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