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一定要向旅游质量监督所提交投诉书。国家旅游局规定,受理投诉的时间由事发日起90天以内有效。旅游质量监督所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能够调解的案件,将在30天内进行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协定。
质监所作出决定后,向双方发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决定书”,当事人对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知后15天内向上一级旅游质量监督所提出申诉,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