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应当提供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镇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各镇受理点根据群众提供的申请材料,将申请人信息录入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对申请对象的个人家庭信息、农村建房、灵活就业收入等情况进行街道初审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