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农民养老金是由国家、地方政府和个人缴费组成的社会保险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农民养老金的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其中,国家和地方各负担50%的基础养老金,其他补充养老金由缴费人自行缴纳。
2. 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可以享受农民养老金待遇。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的多少,享受基础养老金、补充养老金和过渡性生活补贴等待遇。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人;无固定职业或辅助农业生产的人员;家庭服务人员等。参保人员可以自愿选择缴费年限及缴费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农民养老金属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政策执行存在差异和细节问题,请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了解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