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于2023年4月30日前持有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均为计划受益人,居民就诊时持身份证即可直接使用电子医疗券。
同时,居民可把医疗券全部或部分移转予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配偶、父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