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养狗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进行体检并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类免疫证》;
3、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5、颁发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