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缴费标准:392.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注:2023年标准还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