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和保险界人士认为,提前中止合约是一种违约行为,在国外,银行对提前还贷收取“罚息”是很正常的,因为贷款利息是银行获得收益的主要方式之一,如果购房者都提前还款少付利息,银行的收益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合情合理,也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