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永居的申请并非要求每年必须在香港待满固定天数,而是强调“通常居住”的概念。即申请人需要连续通常性居住满7年或以上,期间可以累积,不要求连续,但单次离开香港的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影响居住证明的效力。所以,关键不在于每年的具体天数,而在于是否满足“通常居住”的要求。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查阅最新的官方信息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