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张榜公示;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