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休年假补贴计算标准
所谓年假,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的工作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未休年假则是劳动本该享受的年假而未能得以休息。
用人单位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假的,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100%部分)及法定补偿(200%部分)。
二、未休年假补贴计算方式
1、日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2、未休年假补贴=日工资收入*300%(其中的三倍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