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包括: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根据被征收土地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计算,不同类别的土地(如耕地、果园、经济林地、非经济林地、养殖水面、盐田、未利用地)有不同的倍数标准,例如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9.5至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面和滩涂为8至11倍,盐田为7至9倍,未利用地为1.5倍12。
奖励性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人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配合完成土地收储工作,可获得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的奖励3。
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对于安排了新的工业用地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用于补助企业新厂区基础设施建设3。
转产转型补助。对于未给予工业用地安置或虽符合安置条件但不要求安置的企业,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用于补助企业转产转型3。
其他补偿。可能包括厂房重置成新价、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