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120救护车所产生的院前急救费用,符合条件可以报销。报销地点是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二层A区17号120急救费用报销窗口。
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准备好所需材料:包括逝者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等。
前往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二层A区17号120急救费用报销窗口进行报销。
报销时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完成报销后,您将收到报销金额或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120救护车时,需及时与医院或急救中心联系,确保符合医保报销条件。同时,需妥善保管好相关发票和证明材料,以便后续报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