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环建委是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一个专门委员会,全称是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相关工作。
具体来说,人资环建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人事代表选举、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议案、法律法规草案。
组织开展有关人事代表选举、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和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人事代表选举、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议案,提出报告。
对属于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行政区域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承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方的人资环建委职责可能略有不同,但总体上都是负责处理相关领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