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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和标准
时间:2025-04-14 08:54:46
答案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住院医疗费用。职工医保住院首先有起付线,在三级或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为700元/次,在一级或其他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次,在镇医疗机构为200元/次。起付线以上部分,实行年度累计分段报销办法。在职职工在三级医疗机构、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一级或其他二级医疗机构、镇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起付线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80%、85%、90%;1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85%、90%、95%;5万元以上至7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90%、95%、95%。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为在职职工的50%。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7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90%。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上述报销比例对应降低5个百分点1。

门诊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年度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700元,退休人员为300元。年度最高限额在职职工为6000元,退休人员为7000元。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70%、60%;退休人员分别为80%、75%、65%2。

以上报销比例和标准可能会因具体政策和医疗机构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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