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为300元;按病种设年度最高补助限额。认定合格两个及以上病种,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以限额高的病种为基数,增加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85%(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定点的支付比例为90%)。
对同时患有两种(含两种)以上补助病种的,补助限额以最高补助病种为准,其他补助病种最高补助限额折半累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