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20元。
考虑到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