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的比例如下:
本乡住院,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
县级医院就诊,应办好转院手续,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核报,35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内自付;
在县以上或县外医院经县农医局批准的住院治疗,70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上按40%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