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失业补助金不是一次性发放的,而是按月发放。
对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最多可以发放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具体发放标准为: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990元标准发放;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
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时间是从申领之月起计发,每月的15日为系统发放日(如遇节假日,会提前发放)。15日前新登记申领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其失业补助金会在当月发放;而15日之后登记申领的人员,其失业补助金则会在下月补发。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此外,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能办理失业保险关系的转入(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