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岁数大的员工轮岗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
轮换部门:药剂科的岗位轮换涉及四个部门,包括门诊西药房、中心药房、药库和中药房1。
轮换时间:在中心药房与门诊药房工作的员工每半年轮换一次;药库岗位原则上满三年进行一次轮岗1。
年轻药师的轮换:年轻药师会在各个岗位上轮流工作一段时间,以了解工作概况并为未来的合作打基础1。
轮岗人员安排:需要轮岗的人员以及因特殊情况提前换岗的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新的岗位上班。不接受换岗的工作人员将不被安排工作,并上报医院处理1。
熟悉业务时间:所有轮换到门诊西药房工作的员工,熟悉门诊西药房工作业务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必须值夜班,特殊情况除外1。
妊娠妇女值夜班规定:药剂科关于门诊西药房妊娠妇女值夜班的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执行。妊娠七个月前照常值夜班,妊娠七个月至孩子一周岁不值夜班并给予哺乳假,孩子满一周岁以后照常值夜班1。
年休假安排:药剂科各药房及药库工作人员的休年休假由各药房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药房组长休假须报药剂科主任批准同意方可休假1。
岗位轮换实施:岗位轮换由药剂科主任及各药房组长组织实施,并提前制定岗位轮换计划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