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规定:地铁车站可以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对进入车站的人员及其行李进行安全检查。
2.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服从公安机关、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侮辱、诽谤、殴打、威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人员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3.在地铁安检方面,为了保障大众安全,我们应该主动配合地铁站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同时,我们也需要具备相关的法律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阻碍公安机关、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