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社保卡可以在广州的医疗机构使用,包括南沙地区。具体来说:
1. 如果您是深圳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并且个人账户有余额,您可以在广州的医疗机构看病并申请报销。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医疗费用发生之日(住院从出院日)起12个月内办理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 申请人已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医疗保险费时,自未足额缴交或中断缴交的次月1日起,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仍然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 报销比例根据您参加的医疗保险档次而定。例如,一、二档医疗在深圳三级定点医院办理住院的报销比例为90%,三档医疗的报销比例为75%。
2. 持深圳医保卡在广东省内的其他城市,如广州,看门诊可以直接刷卡扣费。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时,深圳医保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定点联网医疗机构住院也可以直接刷卡结算。
3. 对于广东省内不同城市之间的社保转移,如从深圳到广州或从广州到深圳工作,不需要转移社保。待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由最后符合办理退休地的社保局统一归集处理。
总之,深圳的社保在广州南沙等地区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但需要注意具体的报销条件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