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深圳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为每月322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为每月483元,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