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申请人向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
2. 受理: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 审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核查。
4. 决定: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颁发排污许可证的决定。
5. 颁发:若申请人符合排污许可证的颁发条件,则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向申请人颁发排污许可证。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2. 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 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
4. 有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能力等。
因此,在办理排污许可证之前,申请人需要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