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按照国务院的相关政策规定,离岗乡医是指在乡村医疗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离开原岗位,未调入任何乡村卫生机构或其他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务人员。
其次,离岗乡医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医务人员,他们在工作了一定年限后离开原岗位,为乡村卫生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调入其他卫生机构,生活和工作的压力相对较大。因此,政府应为他们提供合理的补助和支持,以鼓励他们继续为乡村卫生做出更多的贡献。
关于40元每月的补助,这个金额比较低,可能无法满足离岗乡医的实际需求。因此,政策制定者应该结合当地经济状况和离岗乡医的生活实际,确定合理的补助标准。同时,政府应该从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工资、提供培训等多个方面入手,真正关心离岗乡医的生活和发展,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乡村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