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规定,如果事业编制人员被辞退,其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1. 被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继续留在原单位参保,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直到达到退休年龄停缴。
2. 也可以在离退休还有6年时,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但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由个人自行支付养老保险费,原单位代为缴纳。
3. 如果完全脱离原单位,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至新单位,或者自配合计划参保。但需要注意新的养老保险关系连续性,保证缴费年限可以满足退休需求。
4. 如果暂时没有职业,也可以通过社保局开具个人费缴纳证明,持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自行缴纳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