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怀孕期间女职工有权享有产假和产前检查假,公司不得因此停止支付工资或要求停薪留职。因为怀孕是女性的生理特征,对于公司而言应该提供适当的支持和保护。停薪留职会给女职工带来经济压力和职业发展上的困难,不利于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稳定。因此,公司要求停薪留职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不合理的。希望公司能够尊重女职工的权益,提供合理的产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