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是江西省自2023年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政策以来第七次调增标准。3月23日,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35元调整为355元。